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谢梦雨、陈巍、袁慧、柏平洋诉南京麦芽金服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中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19-05-2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苏0111民初1243、1248、1251、1254号

南京麦芽金服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谢梦雨(1243号)、原告陈巍(1248号)、原告袁慧(1251号)、原告柏平洋(1254号)起诉你公司与被告南京中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О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52958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