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苏0111民初8722号
陈开林: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慕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开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赵璐瑜
联系电话:025-8352392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简案团队(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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