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上诉人周维俊就(2017)苏0111民初807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公告
日期:2019-03-1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7)0111民初8071

南京金皇冠装饰艺术配套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维俊与被告江苏炯源装饰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倪龙、南京金皇冠装饰艺术配套有限责任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案宣判后,原告周维俊不服本院作出的(2017)0111民初807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上诉状副本,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原告周维俊的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月一

 

 

 

承办法官:林咏梅

联系电话:025-8352958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