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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鼓楼江洲劳务公司诉被告南京联明晨通物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9-03-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0111民初6598

南京联明晨通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鼓楼江洲劳务公司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0111民初65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原告南京鼓楼江洲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俞昌盛

联系电话:025-83523955/955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