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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朱宏申请宣告被申请人朱智怀死亡公告
日期:2019-01-2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0111民特4

本院受理申请人朱宏申请宣告被申请人朱智怀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朱智怀(男,1963913日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111196309130812,住南京市浦口区金汤街12号。)于2009年起,下落不明已满四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一年,希望被申请人朱智怀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刘 

联系电话:025-8352393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