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苏0111民初6731号
南京博涛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王贵发诉被告南京华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张同凯、南京博涛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6731号民事判决书(准许原告王贵发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林咏梅
联系电话:025-8352958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