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苏0111民初6445号
南京居如意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张保来诉被告南京居如意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6445号民事裁定书(本案按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官:林咏梅
联系电话:025-8352958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