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18)苏0111民初4442号
周华丽:
本院受理狄昌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4442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周华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狄昌林借款20000元;二、驳回原告狄昌林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529500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