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顾小明诉颜娟、张海健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日期:2018-10-1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11民初2354

张海健:

本院受理原告顾小明诉被告颜娟、张海健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特此公告。

一八年十月九日

 

 

 

承办法官:俞昌盛

联系电话:025-8352395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