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苏0111民特17号
本院受理吴芬祥、周子兰申请宣告吴维俊失踪一案,经查:吴维俊, 1988年2月10日出生,男,汉族,原住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姚吴村吴庄组25号,吴维俊于2013年7月离家出走,一直未归,其居民身份证号码为320122198802100818。因吴维俊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希望吴维俊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逾期仍下落不明的,本院将依法宣告吴维俊失踪。
二○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尹石村
联系电话:025-8352395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