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叶兆兵诉王永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8-08-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0111民初2126号

王永胜

本院受理原告叶兆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212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一八八月二十一

 

 

 

承办法官:潘玉君

联系电话:025-8352393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