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张书勇诉姚远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8-08-1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11民初1492

姚远超:

本院受理原告张书勇诉被告姚远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1492号民事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四

 

 

 

承办法官:傅亚峰

联系电话:025-83523979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听莺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