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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上诉人南京广佳置业有限公司就(2017)苏0111民初154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公告
日期:2018-07-0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7)0111民初1540号

钮志浩:

上诉人南京广佳置业有限公司就(2017)苏0111民初154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承办法官:鄢志文

联系电话:025-83529584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