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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易居移动板房有限公司诉黄山九福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8-06-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0111民初916

黄山九福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原告南京易居移动板房有限公司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11民初916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十六

 

 

 

承办法官:朱敏

联系电话:025-8352397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法庭庭(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