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受理原告欧阳拥军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黄维
联系电话:8352958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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