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杨加红,杨泽珍,杨峰,朱祖红,姜正梅诉南京国煌服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18-04-1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80111民初2638,2640,2641,2643,2644

南京国煌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加红,杨泽珍,杨峰,朱祖红,姜正梅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一十六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52958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