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禹生民诉被告耿果河、狄昌宜、耿丹丹、耿璐璐、江苏君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18-03-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11民初856

耿果河

本院受理原告禹生民诉被告耿果河狄昌宜、耿丹丹、耿璐璐江苏君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桥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〇一月十

 

 

 

承办法官:傅亚峰

联系电话:83523981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