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张文强诉邓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8-03-2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7)0111民初7723号

   邓靖:本院受理原告张文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7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十九

 

 

 

承办法官:苏晓

联系电话:025-83523923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