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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叶国富申请宣告被申请人吴健平死亡公告
日期:2018-03-1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0111民特6号

本院受理申请人叶国富申请宣告被申请人吴健平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吴健平(男,1985年6月27日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11119850627083X,住南京市浦口区浦西新村14排102号。)于1994年2月起,下落不明已满四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一年,希望被申请人吴健平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一十三

 

 

 

 

承办法官:刘  

联系电话:025-8352393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