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周婷婷诉刘超离婚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18-02-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7)苏0111民初6743

刘超:

本院受理周婷婷诉你离婚纠纷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周婷婷向本院提交的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及副本。逾期未递交答辩状,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

○一

公告编号

 

公告类型

送达上诉状副本

处理级别

公 告 费

 

报纸邮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

收件人姓名

 

邮    编

211800

承办法官

 

电     话

83523993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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