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诉被告陈正静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8-01-3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7)0111民初6289号

陈正静

本院受理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诉你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苏0111民初6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八年一月二十四

 

 

 

承办法官:何明

联系电话:025-8352399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