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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近日,浦口法院永宁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原告袁某系某单位的职工,90年代在单位所属的土地上建造了房屋,后又转卖给本案两被告,现单位为保障职工的福利待遇,进行危旧房改造,原、被告双方因其中涉及的利益产生矛盾纠纷,双方争议很大。
鄢志文法官通过实地查看案涉房屋,多次找当事人谈话,倾听当事人心声,了解当事人需求,引导双方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沟通、交流,并予以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成功化解本案。
永宁法庭将继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以“法润乡土”法律诊所为服务载体和平台,结合法官进网格活动,倡导“德法同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便民诉讼、法治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